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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12.公司名稱: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因處理廠商於104年6月15日收到主管機關函文通知停工檢修,惟至今仍無法如期 復工,故本公司與處理廠商終止代操作合約。8.因應措施:依協議內容,處理廠商所提之履約保證金63,000仟元(含稅)作為購買本公司之機器設備價款並視為對本公司之賠償金,該設備帳面價值為60,786仟元,差額786仟元認列為損失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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