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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3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112.捐贈原由: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,從事公益性教育事業。3.捐贈金額:新台幣2,000,000元4.受贈對象: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5.與公司關係:董事長相同6.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:無7.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:無8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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